2024年12月4日 星期三

何謂乙種建築用地

 係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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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 先生

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土地上有三七五租約若要申請抵價地該如何處理?

1.土地所有權人應自行與承租人協調解除租約,並提出補償承租人之證明文件。
2.申請人亦得請求本府邀集承租人協調,其經協調合於下列情形者,得由本府就其應領之補償地價,辦理代扣清償及註銷租約,並由土地所有權人就其剩餘應領補償地價申領抵價地:
(1)補償金額或權利價值經雙方確定,並同意由本府代為扣繳清償。
(2)承租人同意註銷租約。
3.如耕地承租人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得由土地所有權人依法將不低於應補償承租人地價補償費三分之一之數額提存於法院,並以提存書做為補償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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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 先生

2024年11月6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抵價地如何分配?

原則上由土地所有權人公開抽籤並自行選擇分配街廓,詳細作業規定須依據市政府訂定的抵價地分配作業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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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徵收補償費發放時間為何?

現金補償地價及相關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主管機關應在徵收公告期滿後 15 日內發給完畢;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經主管機關核定不發給抵價地者,主管機關應在核定之次日起 15 日內發給現金補償地價完畢。應受補償人未在主管機關通知期限內領取徵收補償費時,主管機關應將未受領補償費存入專戶保管,並以雙掛號通知應受補償人;應受補償人如果從接到通知起,超過 15 年未領取,徵收補償費就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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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什麼人可以申請發給抵價地

市政府辦理區段徵收時,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以徵收公告之日土地登記簿記載者為準)可以申請發給抵價地;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竣繼承登記者,他的繼承人也可以按其應繼分申請發給抵價地。房屋所有權人、被徵收土地之他項權利人、建築基地承租人及耕地承租人(佃農)等都不能申請發給抵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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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範圍內的建築物如何處理?

區段徵收範圍內的所有建築物,如妨礙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計畫,必須拆除;如果合法建築物未妨礙都市計畫,也未影響區段徵收計畫,原則上可由房屋所有權人向政府申請按原位置保留分配,但是否能按原位置保留分配,須由政府視區段徵收辦理實際情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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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被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對於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權利義務於何時終止?

領取現金補償地價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對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權利義務,在應受之補償費發給完畢時終止;申請發給抵價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則在接到本府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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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何種情況所有權人得申請一併徵收?以及申請時機?

1.得申請一併徵收之情況:
(1)徵收土地之殘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
(2)徵收建築改良物之殘餘部分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
(3)一併徵收之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殘餘部分,應以現金補償之。
2.申請一併徵收之時機:
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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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什麼是抵價地?

區段徵收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對於政府徵收土地應發給的地價補償費,可以向政府申請以徵收後可建築土地折算抵付,這種折算抵付地價補償費的土地,就稱為抵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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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區段徵收公告事項有異議時,何時提出申請?

土地權利關係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時,應在徵收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辦理之直轄市或縣()主管機關提出,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如在公告期滿後才提出異議者,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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