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24年8月14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區段徵收公告事項有異議時,何時提出申請?

土地權利關係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時,應在徵收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辦理之直轄市或縣()主管機關提出,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如在公告期滿後才提出異議者,則不予受理。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