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6日 星期三

【大陸地區人士】~ 如何辦理把自己名下房屋轉給大陸籍老婆(現已拿居留證)?

由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開放陸資來臺投資不動產之目的,係為以大陸資金來臺取得不動產物權,所以將臺灣地區不動產贈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陸資公司,與開放陸資來臺購置不動產之政策本旨未符,目前仍不予准許。縱使大陸籍配偶已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包括長期居留證),還是不能受贈取得臺灣地區不動產。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6年9月2日 星期三

【大陸地區人士】~ 大陸地區人民可否購買臺灣地區之不動產?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即陸資公司),經申請許可後,始可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受理申請窗口為不動產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直轄市、縣(市)政府將審核結果報請內政部許可,經內政部許可後,必須要在1年內持許可函及申請買賣過戶登記的應備文件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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