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24年10月16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區段徵收) 什麼人可以申請發給抵價地

市政府辦理區段徵收時,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以徵收公告之日土地登記簿記載者為準)可以申請發給抵價地;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竣繼承登記者,他的繼承人也可以按其應繼分申請發給抵價地。房屋所有權人、被徵收土地之他項權利人、建築基地承租人及耕地承租人(佃農)等都不能申請發給抵價地。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