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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實價登錄]如買賣案件未有房仲業經手,亦無委託地政士代辦過戶,是否需買賣雙方共同申報?

買賣案件若未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亦未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則由權利人(買方)負責申報即可,賣方無申報之義務。


共有土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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