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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8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畸零地買賣專區】~ 土地信託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如何辦理免徵土地增值稅?

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3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因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此類案件不必申報移轉現值,只須至稅捐處辦理查欠作業後,即可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

收購共有、持分、繼承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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